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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商务局   2025-02-05 15:29:00   来源:四平市商务局
四平市商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政府并市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推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 

1.做好年度述法工作。严格落实《吉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并于2月初依照市依法治办的相关通知要求,报送2023年度述法工作报告。 

2.全面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及时按照市依法治市办要求按时汇报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在市商务局官网公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开展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认真学习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四平市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了解备案材料内容及样式,确保备案工作有序开展,及时报送备案工作相关材料。截至目前,我局暂无法治工作重要决定。 

4.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学习重点内容,形成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习惯,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的能力。 

5.制定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律法规和国家法律个性清单》,在省、市《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商务领域实际工作需求,编制我局学习清单,并开展有效的学习活动,增强我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效应。 

6.在市委依法治市办指导下,多措并举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形成长效有力的法律顾问参与、考核和保障机制。2023年10月至今,我局同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约定由律师事务所指派资深律师为我局的专职法律顾问,并按照相关要求已在市司法局进行法律顾问备案。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作用,自聘请法律顾问以来,积极参与我局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对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法律服务,为我局提供法律专业支持建议,承担草拟必要的法律文书、审查经济合同、指导信访等工作。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建立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按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征集、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建立重大决策事项档案。目前,我局暂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依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落实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严格落实备案工作规定和后期评估制度,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公开性。当前,我局尚未制定出台过行政规范性文件。 

2.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排查清理已不符合现阶段营商环境建设要求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等文件。截止目前,我局尚未出台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等文件,因此文件清理结果为零。 

(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按要求每年1月底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 

2.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设置办公室(法规科)并配备法制审核人员,依法依规对局内重大执法决定、行政执法程序、法律法规适用问题等进行事前审核,确保法制监督作用。 

3.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在做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进行法制审核,并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本年度我局并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参加全市案卷及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最近二年未有新行政处罚案卷。 

5.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完善“一案三书”工作机制,落实“去时一清单、回时一报告、后续一反馈”制度,并积极应用到行政执法实践。2024年9月,我局已将行政处罚权划转至市市场监管局。 

6.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任务清单》部署,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设立办公室(法规科)为我局专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并配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 

7.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结合四平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四平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4-2026)》工作要求及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四平市商务局关于优化商务领域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4-2026),确立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依照《吉林省巩固深化“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方案》和《市直2024年度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举措》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完成相应工作举措。 

8.贯彻落实吉林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以及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持续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不断提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规范商务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相关制度,保障执法质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五)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按照《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资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吉司办发〔20242号)的要求,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执法人员培训。于今年4月份开展对我局已持证人员和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本部门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确保持证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网络综合培训和一次集中专业培训,并按照培训要求,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完成网络培训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未完成培训任务或考试成绩不及格的,按照相关要求收回执法证件或取消本次申领执法证件资格。 

  此外,在今年9月份我局已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商务行政执法常态化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四市监联字〔20243号),将行政执法职能划转至四平市市场监管局,便于今后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更好地开展。 

(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和权力监督制约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的规定依法执行复议决定,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意识,提升行政复议听证能力及时向全国行政复议办案工作平台报送统计信息,牢固树立“权责统一,用权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目前,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因此未被下达过行政复议书、建议书,未出现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商务执法联动协同工作需要进一步沟通交流 

  2024年7月我局依照市编办的改革要求撤销四平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并将支队职能及编制人员划转至四平市市场监管综合支队。2024年9月,我局与市市监管局建立《商务行政执法常态化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试行)》)。在《机制(试行)》过程中发现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机制(试行)》中规定“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能由市市场监管局承担,日常监管职能由商务局承担。”但行政执法属于日常监管的一部分。再比如,《机制(试行)》中将投诉举报的受理拆开,将投诉受理职能划入市商务局,举报受理职能划入市市监管局。由于两类工单在实际工作中有交叉之处,并且“举报”类工单和“投诉”类工单在调查处理过程中,也会发生互相转变和互通的现象。此外,《机制(试行)》第十一条:“……根据工作需要可将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商务执法人员纳入‘双随机’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商务执法人员负责配合市商务局开展联合监管。”也存在难以落实的问题。 

(二)法律法规的宣传普法活动仍然有待优化 

  普法形式和效果上有待加强,特别是运用新兴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意识还待加强。后续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商务领域学法普法用法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拓宽法律学习资源的渠道,进一步优化商务领域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并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理论学习,将其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做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要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决策。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坚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法律顾问为全局重大决策提供有效法律意见。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不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学习 

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 

(二)做好与市市监管局的商务执法联动工作 

依据《关于印发〈商务行政执法常态化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四市监联字〔20243号),我局现已将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能等相关工作划转至市市场监管局,下一步我局将与市监局做好业务衔接,确保商务领域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信息共享、数据共通、结果共用。 

(三)不断提高涉企服务能力和水平 

  在稳定商贸经济运行、促消费等方面,加强涉企服务能力建设,通过做实调查研究工作,有效倾听企业的呼声,了解和解决企业的诉求,有的放矢地做好各项涉企服务工  作。 

                          

                              四平市商务局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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