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市商务局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为指导,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市依法治市办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抓好“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学习重点内容,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的能力。
2.及时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按照《关于规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从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等方面详细报告市商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3.开展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四平市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按照备案材料样式,及时报送备案工作相关材料。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认真执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从程序上防止决策违法情况。在《四平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四平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基础上,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决策,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做到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并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审查工作,报送《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规范性文件证明事项清理总表》等,及时公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制定《四平市商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明确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的程序和时限,未经审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
(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日常工作,按时报告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应用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四张清单”“四张流程图”工作并应用到行政执法实践,积极推动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参加执法岗位负责人民主评议,广泛接受市场主体监督,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商务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完善商务系统学法用法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商务领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全年开展专题培训不少于60学时。先后召开“我要执法app应用”、《民法典》、商务领域法律法规等专项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22年度市直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参训人员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任务,没有出现无故不参加培训、没有完成培训学时任务的情况。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
(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工作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及时向全国行政复议办案工作平台报送统计信息,指派3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目前,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等相关情况。
(七)加强权力监督制约
按照《吉林省行政应诉办法》和《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依法办理检查建议和司法建议,回复率达到100%。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开展旁听庭审和案例讨论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意识,提升出庭应诉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法律法规学习方式欠缺创新,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学习资源供给途径不够丰富。二是法律法规宣传普法活动有待优化,后续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商务领域学法普法用法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拓宽法律学习资源的渠道,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范围,建设商务领域全面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商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严密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细致督办任务清单各项重要任务,引导全体干部自觉履行全面依法治市主体责任。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全面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一部署,打造商务领域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杜绝“掐脖二”等不文明执法现象,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确保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秩序。
(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备案改革
按照权责清单对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行政检查事项全部列入清单,保证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全部行政检查使用“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管理系统”开展,保证做到事前备案、手机亮证、扫描迎检,检查后及时上传检查结果,接受被检查对象评价。
四平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