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政策资源配置,精准匹配汽车消费市场需求,更好激发汽车消费活力,经研究决定,对四平市2026年“新春消费季”汽车消费券促销活动资金安排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3月25日起,取消大额、小额消费券补贴资金区分管理模式,两类补贴资金实行资金池统一混合使用,资金用完即止。
其余未涉及内容仍参照《四平市2026年“新春消费季”汽车消费券促销活动公告》执行。
四平市商务局
2026年3月25日
初审:杨松桦 复审:任佳明 终审:唐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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