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市场主体和个人消费者: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根据当前我省汽车报废更新工作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决定于2025年11月1日0时起,暂停2025年度吉林省汽车报废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交材料有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范围:2025年10月10日24时前取得全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10月10日24时前仅部分取得4类证明并在2025年10月31日24时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10月11日10时后在“云闪付APP”获得“吉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格券”并在2025年10月31日24时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
2.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于2025年10月31日24时前在“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3.不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做退回处理。
二、补正材料截止时间
个人消费者可在2025年11月20日24时前按照审核修改意见及时补正材料。2025年11月20日24时前仍未补正材料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
吉林省商务厅
2025年10月30日
初审:刘航 复审:刘瀛淼 终审:唐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