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政策资源配置,更好激发汽车消费活力,经研究决定,对消费券活动资金安排进行动态调整。10月12日0时起,将小额消费券总补贴金额调整为80万元,大额消费券总补贴金额调整为120万元,其余事项不变。
四平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11日
初审:杨松桦 复审:刘瀛淼 终审:唐楠楠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