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各参与活动企业:
四平市2025年“新春消费季”汽车消费券补贴活动按原计划,于2025年3月31日结束。但因部分参与活动企业短期内业务量剧增,难以在原定时间内为消费者开具发票。为维护消费者与车企的合法权益,经研究,现对本次汽车消费券补贴活动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汽车消费券补贴申领调整条件
1.交款与合同的要求:消费者需在活动期间于2025年3月31日24:00前,将购车款全款存入车企账户,并与车企签订购车合同。即售车企业需在3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实质的售车行为。
2.发票开具时间:符合上述条件的消费者,发票开具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年4月15日。车企需在此期间,及时为消费者开具发票,发票开具时间超期将不予补贴。
二、补贴申请审核流程
申领补贴需向属地商务局提申请,属地商务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审核不通过,不予补贴;审核通过后,报市商务局进一步处理。
三、活动执行标准说明
本次汽车消费券补贴标准、各档位补贴额度,以及《2025年“新春消费季”四平市汽车消费券补贴活动方案》中其他未调整的要求,均保持不变。补贴名额按申请先后顺序发放,额满即止。
四平市商务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