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商务厅《关于优化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流程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需求,现将四平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流程优化如下:
1.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将旧电动自行车送到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办理旧车回收报废手续,微信搜索“电动自行车用旧换新”小程序,点击“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入口,进行实名认证,选择销售企业,提交下单申请。
2.销售机构通过“电动自行车用旧换新”小程序填报旧车、新车、销售、回收证明等相关信息。
3.回收企业应将旧电动自行车送至有资质的拆解企业拆解,拆解凭证和拆解照片由回收、拆解企业上传小程序并留存备查。
4.销售企业、回收企业、消费者三方成功提交相关信息后,由市商务局负责审核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消费者登录“电动自行车用旧换新”小程序-“我的电动自行车订单”,点击领取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补贴将以红包形式发放至小程序填报手机号对应的云闪付账户内。对需要完善资料的申领人,由市商务局在网上审核时说明理由。因资料需要完善退回的,申领人只有1次完善申请材料的机会,原则上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人,由市商务局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5.旧车可提供车牌号、车架号等信息,如未完成上牌,可填写上传《吉林省电动自行车书面承诺》。
6.补贴发放不以新车上牌为前提。
7.自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商流通发〔2024〕20号)文件下发之日起,在我市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销售企业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均可申领政府补贴。
8.优化后活动参与流程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四平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