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商务厅《2024年老字号“率先突破行动”工作方案》总体部署,为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培育和发展我市传统特色品牌,树立一批标杆企业,深入做好“四平老字号”的评审工作,我局拟组建四平老字号评审专家库,并公开征集入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点向政府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协会及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从事历史文化、经济管理、商业流通、法律事务、质量标准等领域的专家人选,愿意助力我市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自愿报名。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作风正派,严格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严谨务实、客观公正、廉洁自律,能够以独立身份开展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具备一定的学识水平和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熟悉国家、省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定。
(四)具备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
(五)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或影响力,在此方面发表论文、论著等专业文献、主要研究成果、获得业界奖励等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聘用。
(六)现居住或原籍在四平市,对我市的历史商业文化较熟悉,或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员。
(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相关工作。
(八)无违法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九)本人自愿成为四平市老字号评审专家库专家,并愿意接受我局监督管理。
三、入选专家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责任:
(一)接受委托,服从管理,参加“四平老字号”认定活动的现场评审工作,如与申报单位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情形的,应事先主动提出回避。
(二)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的流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涉及的技术规范或标准开展工作,提供真实、可靠、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涉,并对本人作出的意见负责。
权利:
(一)对评审制度、扶持政策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二)对评审工作的评议、评审、评定权。
(三)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义务:
(一)接受和解答有关方面对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二)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为评审工作的有关数据信息保密。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征集程序
(一)政府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协会及企事业单位等推荐或本人自荐。
(二)推荐(自荐)人填报《四平老字号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自荐)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四平市商务局。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近三年内的学术著作、论文、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市商务局对推荐(自荐)材料进行审核,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后面向社会发布公示。
(四)发放专家入库通知。
五、专家库日常管理
(一)市商务局组织四平老字号评审,将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评审专家按相关规定标准获得适当劳务报酬。
(二)建立专家评估和退出机制,原则上每年对专家库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对不称职专家采取剔除出库等方式进行处理,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征集四平老字号评审专家库专家人选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请于截止时间前将《四平老字号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自荐)表》(原件)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以及相关材料扫描件报送至市商务局,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朱凌春
联系电话:(0434)3637436
电子邮箱:spswjltk@163.com
四平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3日